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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检所通过北京市生物安全检查

发布时间:2006-12-15

    为贯彻落实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、《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》、《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及首都居民的健康安全,北京市卫生局在20061211~15日对全市18个区县的中央及地方的疾控机构、医疗机构、科研机构以及卫生系统外的教学、科研、生产、检定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。  

 

  所领导对生物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,从桑所长、金书记到实验室工作人员,全面动员、全员培训。在动员会上桑国卫所长指示为确保生物安全,怎么要求都不过分。在短短的12天中,从软件到硬件,按崇文区卫生局检查组的整改意见,全面完成了整改。  

 

  20061212日我所接受了北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李杨副处长为组长一行8人的检查组的检查。首先,王军志副所长汇报了我所生物安全软件、硬件建设过程的总体情况,随后检查组进行了分工,软件组对我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检查,硬件组随机选择了4个生物安全实验室作为重点对象进行了现场检查。检查组对我所的生物安全管理从软件到硬件都给予了高度评价,一致认为我所无愧于国家队。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我们的一些不足之处。桑所长最后表示,我们将针对北京市卫生局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总结,既要完成我们的检定任务,确保人民用上安全有效的药物,又要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和首都居民的健康安全。